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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12345热线一周热点咨询(4月7日-4月13日)

发布日期:2025-04-18

    热点问题一:

住房公积金账户如何计算利息?

咨询答复:住房公积金的利息结算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我中心每年6月30日对职工账户进行结息(不论账户是否封存),利息自动纳入本金余额。如在6月30日前销户支取账户金额,系统会自动结算到提取当天的利息并随同余额一同支付。

热点问题二:

哪些情况会导致公积金异地转移不成功?

咨询答复:异地转入:①不符合转出地公积金中心转出条件;②职工未在本市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

异地转出:①职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与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递的信息不一致的。②职工账户封存未满6个月的。③职工在本市有未办结的提取业务的。④职工及配偶作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在本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冻结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热点问题三:

办理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办理程序是什么?

咨询答复:1.需准备材料:租赁合同、不动产权证、租赁双方身份证件;共有房屋的出租,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已抵押房屋的出租,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房屋的转租须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证明。

2.办理流程:(1)工作人员核实房产信息。(2)将双方租赁情况录入系统。(3)申请表双方确认无误签字,工作人员出具租赁备案证明。

热点问题四:

公交卡有哪些种类?

咨询答复:包含公交功能的卡主要有泰州通卡、第三代残疾人证、第三代社保卡。

热点问题五:

装修拆改非承重墙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咨询答复:根据《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办理登记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房屋权属证明,房屋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还需提供所有权人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二)装饰装修方案;(三)涉及共用部位的,需提供共用人同意装饰装修的证明;(四)装饰装修确需实施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行为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加层、拆改主体结构和改变使用功能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手续。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对住宅房屋装饰装修的,应当在装饰装修开工前按照《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持相关手续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办理登记手续;对非住宅房屋装饰装修的,应当在装饰装修开工前按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持相关手续向房屋所在地县级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安全备案登记。

来源:泰州市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