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市民王先生(化姓)在高港区姜高路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箱红牛饮料,喝了之后感觉口感与以往喝的不一样,遂产生了怀疑。他对比发现,新买的“红牛”饮料的外包装虽与正宗“红牛”相类似,但瓶身标注的配料、制造商、产地等内容均不相同,且罐身上没有标注保健食品标志。
处理结果:高港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该店铺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了被举报的“红牛”饮料,经初步鉴定该饮料涉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近似的标识,执法人员当即对涉案商品进行了暂扣。对该店铺涉嫌经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正在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