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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禁停标志路段可以停车吗?

发布日期:2021-06-19

市民顾先生来电咨询:在道路上停车,如果附近没有停车位,停车位置不影响通行,且车上留有挪车电话,城管部门能否不拖车、不处罚?另外,在没有禁停标志的地方可以停车吗?

市城管局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人行道禁止停放车辆,除依法划定的停车泊位外。临时停靠的,不得影响行人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不在现场且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可以实施拖移。

车主在车上留有联系电话,虽有可取之处,但不能因此就可以为方便自身而不按规定随意停放。驾驶人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应该知晓机动车停放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实施车辆违停拖移后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即违停拖移采取事后告知方式。城管部门拖移违停车辆后会向该车登记在公安交管部门的车主手机号码发送告知短信,通知车主车辆因违停被拖移、处理方式和停车地点等相关信息。

有无禁停标志并不是认定机动车辆违法停车行为的必要条件,禁停标志仅仅起强化作用,不代表无禁停标志的地方就可以随意停车。在未设置禁停标志的地方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如符合拖移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实施拖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