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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遇生活困难能否申请临时救助

发布日期:2021-06-13

市民邱先生来电咨询:今年年初以来我因为患病收入陡然降低,而妻子没有工作,请问我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吗?

市民政局答复: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一)急难型困难家庭:具有本市户籍人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口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二)支出型困难家庭:具有本市户籍人口,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因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医疗费用等支出过大,收不抵支,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三)市、市(区)人民政府认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临时救助标准一般参照低保标准,考虑困难对象的家庭人口、困难原因、困难程度和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申请人可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