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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如何申领

发布日期:2021-04-29

市民刘先生来电咨询:我来自湖南,去年从南京一所大学硕士毕业后就职于海陵区的一家公司,和很多外地在泰就业的大学生一样,一工作就得租房。听说高校毕业生有住房租赁补贴,不知如何申报?

海陵区人社局答复:按照《泰州市市区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住房租赁补贴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申领条件包括:毕业时间为201911日以后;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市区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

申请流程:1.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住房租赁补贴申请。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泰州市市区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领表》,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②国内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税务部门开具的租金发票。3.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所显示的租赁时间到期的,毕业生须于租赁时间到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对租住房屋地址变更的,毕业生须于变更后一个月内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