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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2021-04-17

姜堰区市民王先生来电咨询:我和爱人均为残疾人,家里只有我一人工作,还要抚养孩子。我想申请低保待遇,请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如何申请?

姜堰区民政局答复: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姜堰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家庭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和市区低收入家庭中的白血病、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等17种大病患者,可以按照单人户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通过关注江苏姜堰微信公众号-微政务-救助申请手机端进行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