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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发布日期:2021-03-02

市民来电咨询:我是一名孕妇,住在海陵区。听说孩子落户口要《出生医学证明》,我想了解一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海陵区卫计委答复:《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和申报户口的有效法律凭证,也是每个新生儿的第一份人生档案。市民在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如实填写有关内容。

首次办理出生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分娩情况相关病历(病历首页,新生儿记录,出院小结)复印件并盖章。(3)母亲亲自到窗口办理。如母亲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医院外分娩的需提供亲子鉴定等材料。(5)其他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

换发出生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双方亲自到窗口办理。(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4)分娩情况相关病历(病历首页,新生儿记录,出院小结)复印件并盖章。(5)其他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

补发出生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1) 父母双方亲自到窗口办理。(2)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 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4)分娩情况相关病历(病历首页,新生儿记录,出院小结)复印件并盖章。(5)未报户口的由原发证单位提供出生证明存根及公安机关未报户口的证明;已报户口的提供公安机关已报户口的出生证明副页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盖公章。(6) 在泰州日报刊发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7)其他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