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咨询:我在泰州农村有块地,想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镇政府(涉农街道)审核批准。镇政府(涉农街道)承担宅基地审批和日常监管职责,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健全宅基地申请审核有关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分配使用宅基地。一户一宅审批程序: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数、高度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3.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一户一宅的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填制《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签署意见报送镇政府(涉农街道)。4.镇政府(涉农街道)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林业、水利、电力、公安、房屋建设等部门的,镇政府(涉农街道)负责征求意见。5.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镇政府(涉农街道)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自规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依法办理工程建设其他相关批准手续。6.镇政府(涉农街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开工查验及竣工验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村民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