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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期内哪些情况可以要求换车

发布日期:2020-11-24

市民来电咨询:前年,我在汽车城买了一辆轿车,使用后不久发现经常出现车窗关不上的情况,去4S店修了几次都没有修好。我想要换车,但4S店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4S店是否应该给我换车?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一般家用汽车的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另外,消费者也可以查询一下汽车购买时的商家提供的三包凭证,《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由国家颁布的最低国家标准,经营者的汽车三包责任不能低于此标准,很多商家也有高于国家规定的三包承诺,如果经营者有此类承诺,则应以经营者的三包承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