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泰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泰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生事故对方全责 不负担医疗费咋办(2019.11.13)

发布日期:2019-11-13

发生事故对方全责 不负担医疗费咋办

市民来电咨询:今年6月份,我骑电动车经过泰兴市人民医院附近,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我手部等多处受伤,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当时,对方称家中有癌症患者急需照顾,让我自行垫钱治疗,然后报销,对此我表示理解和信任。后来我自己就医治疗,事故受伤给我手部带来比较明显的疤痕,还需要长期使用去疤痕药物,可对方在我治疗期间不但从未看望,甚至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不报销我10%的医疗费以及去疤痕的药物费用,对方也不闻不问。请问对方该负担我全部的医疗费吗?

江苏胜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忠东答复:该交通事故中,对方为全责,那交通肇事者给你造成人身损害所带来的医疗费及其他相关赔偿费用均应该由对方承担。如果保险公司与对方车主之间发生不能补偿的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应该由肇事者承担。也就是说,不管保险公司赔与不赔或赔多少,均不影响肇事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你主张对方承担所有医疗费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属地交警部门调解不成,建议走诉讼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