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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填河施工 是否影响生产生活(2019.7.16)

发布日期:2019-07-16

村里填河施工 是否影响生产生活

市民反映:我是华港镇野营村村民。我们这里原先有一条生产河,现在被挖掉建公路。施工队运输建筑材料时,需要经过河上的一座小桥,施工方担心小桥承受不住重量,他们没去加固桥体,而是另外用砂土将部分河道填埋成了道路。这样一来,我担心导致河道堵塞河水不通,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希望有关部门予以答复。

记者朱虹核实报道:野营村村支部书记刘登桂说,村民所说的这条河位于该村十三组。由于周围田地已经承包给螃蟹养殖户,所以生产河主要用于该户养殖,河面不过2、3米宽。原先河上有个涵洞桥,路面简单地铺了一些板子供村民通过,年久失修,已经能看到断裂的地方,存在安全隐患。为了这座桥的修缮问题,去年他们召集了村里的党员和村民代表,共同商议如何解决,最终决定由村里出钱负责修好这座桥。

现在野营村把原先的桥洞进行了填实,并铺设了水泥涵管让河水流过,桥面也加宽至2.5米宽。可能在施工中村民对此有误解,其实并非是填河造路。目前来看,生产河的流通也未受影响。

刘登桂说,施工也是为了方便和保障村民的生产生活,大部分村民对此未持反对意见。

坡子街商铺 可否单独安装电表

市民反映:我在坡子街有一个店铺。之前听说7月1日起,国家对工商电费有所调整,价格有优惠,而现在店内用电一度要1.05元。我想知道政策出来后,坡子街的电费会不会有相应调整?另外,我的店铺有单独的产权证,我是否可以给店铺单独安装电表,即直接交钱给供电公司?

记者朱虹核实报道:国网泰州供电公司表示,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9〕396号)要求,我省转供电主体自5月1日起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收费方式中的一种收取电费:一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变压器和线路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水电公摊等协商解决;二是按照转供电主体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顺加不超过10%的变压器和线路损耗每月(定期)向终端用户进行预收电费,年底(定期)按照实际损耗多退少补,并予以公示。

2019年4月1日,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1分,2019年7月1日起,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再降低4.15分,目前我省10千伏一般工商业电价为0.6465元/千瓦时,各转供电主体应及时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坡子街商业店铺属于“专变供电”门面房用电,该用电区域在开发商办电申请时已约定为“专变供电”,且同一区域内,多路电源同时供电,存在安全隐患。在商业楼产权分割到户情况下,如果全体产权业主达成一致希望供电公司抄表到户,可由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牵头组织,申请对商住楼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改造完成后供电公司抄表服务到户。供电公司将积极配合做好改造方案的制订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