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10:00,泰州市教育局、靖江市教育局、泰兴市教育局、兴化市教育局、海陵区教育局、姜堰区教育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走进《12345·政风热线》节目,共同上线直播。
01
实行学位管理的学校,购买的二手房的房产学位使用情况如何查询?
答:根据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自2019年起,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学段内(小学6年或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除外)。根据学生信息保密相关要求,可凭身份证和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向所属施教区学校教务处查询学位使用情况。
02
义务教育阶段如何办理转学?
答: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须持有效佐证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若无明确转入学校的,可向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同意后,应当在学籍系统中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再由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03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如何申请缓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是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第六条(招生要求):凡当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04
我市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和要求?
答:我们要求各中小学根据本校教育教学实际,完善教辅材料征订使用管理制度,坚持两个“原则”,落实十个“严禁”,规范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
两个“原则”:“一科一辅”原则,规范组织、择优推荐教辅材料,严禁超量为学生选用或购买;学生家长自愿订购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
十个“严禁”:严禁目录外教辅进校园、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严禁向低年级推荐教辅材料、严禁违规扩大征订范围、严禁违规使用APP、严禁订而不用、严禁违规操作、严禁捆绑搭售、严禁利用征订教辅谋利。
05
学校如何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答:学校和供餐企业、学校与食堂管理人员均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各学校均建立校(园)长用餐陪餐制度,每天均有校领导、教师陪餐。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会同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经常性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监管,加强体检、消毒、留样、配餐、公示等制度有效执行。学校还邀请家长志愿者参与食材核验、安排家长来校陪同学生就餐。推动学校食堂从“互联网+明厨亮灶”向“AI+明厨亮灶”智能化监管升级,目前已有139家中小学食堂应用“AI+明厨亮灶”智慧巡查系统。
06
市教育局在保障“校园餐”营养健康方面采取哪些举措?
答:教育部门多措并举推进学生食堂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一是组织专题培训,邀请泰州市人民医院营养科专家,针对校园餐营养搭配进行讲解,覆盖市区教育部门负责人、学校后勤领导及厨师,并要求内部传达,确保科学配餐知识得到普及。二是研究推广带量食谱,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校膳食营养指南》,联合卫健和疾控的专家结合本地食材和饮食偏好制定建议食谱,要求学校参照执行。三是将营养膳食落实情况纳入“校园餐”检查事项内容,常态化开展督查,要求各地各校发挥学校家长监督员作用,邀请其参与校园餐餐谱研讨、设计等,优化餐食方案,提升认同感。四是市、市(区)上下联动,采取厨艺邀请赛、专家培训等方式,常态化组织厨师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涵盖烹饪技巧、营养知识等,着力提升厨师的专业能力和菜品质量。
来源:泰州市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