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受理范围
主要负责处理市民来电反映涉及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咨询、建议、意见、求助和投诉等相关事项。
二、不予受理范围
(1)求助、投诉问题非本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
(2)求助、投诉事项属于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的;
(3)求助事项属于刑事、治安、火警、伤病员急救、道路交通事故等专业类事务,以及抢险救灾等突发公共事件可直接拨打110、119或120;
(4)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5)捏造或歪曲事实,扰乱社会秩序;
(6)其他超出市12345服务平台职责范围的事项。
(7)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8)所反映内容不全、主旨不明,或者联系方式错误无法进行联系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举报或投诉。
三、注意事项
(1)诉求须事实清晰,应当客观真实,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否则视情列为无效诉求。反映的内容尽量具体,一事一反映,内容简明扼要。
(2)对于非受理范围或其他无效的诉求件,平台将不予受理。
(3)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应直接拨打110、120、119等应急电话。
(4)请妥善保存好自己的注册用户及密码,以备再次登录系统。
四、办理时限
一般事项,承办单位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反馈或答复;情况复杂的事项,网络单位可能会提出延期办理的申请,市民可拨打12345询问。
温馨提示:
除在线提交外,您还可以通过微信、微博、app等方式提交诉求。